---保險及責任---
於本公司租用之車輛,費用已強制包含以下保險內容
*基本保險免責補償 (免墊底費自負額) *升級補償 (自損事故) *營業損失賠償 (NOC – Non Operation Charge)
*基本保險免責補償 (免墊底費自負額) | *升級補償 (自損事故) | *營業損失賠償 (NOC - Non Operation Charge) | 發生事故 |
|---|---|---|---|
包含以下 1-5 | 包含以下 1-5 | 包含以下 1-2 | ¥0 |
**基本保險免責補償 (免墊底費自負額)**
1. 對人賠償 – 無限制
2. 對物賠償 – 無限制
3. 人身傷害賠償 – 3,000 萬日元 (以每人計算)
4. 對方受傷或死亡,最高賠償額為 3,000 萬日元 (以每人計算)。
5. 租用車輛內之乘客,受傷(包括後遺症)或死亡事故,最高賠償額為 3,000 萬日元 (以每人計算)。
**升級補償 (自損事故)**
1. 對物賠償 – 對方車輛或物件損毀,一次事故為限。
2. 對車輛賠償 – 租用之車輛,一次事故為限。
3. 自損事故賠償 – 如車身刮痕或車頭保險桿損毀,都在此保險範圍內。
4. 拖車費用 – 發生事故後,將車輛拖到指定的修理廠費用 (西日本自動車共濟協同組合)
5. 拖車費用 – 輪胎破損或漏氣需要拖到加油站修理或更換費用 (西日本自動車共濟協同組合)
**營業損失賠償 (NOC – Non Operation Charge)**
1. 倘若發生事故或弄污租用車輛,車輛需要進行修理或除污處理時,駕駛者需承擔修理期間的營業損失費。
2. 因事故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損壞時,無論駕駛者是否有過錯,除了要支付修理費用外,無論損壞或修理時間如何,還需支付修理期間的營業損失費(車輛能駕駛回店 30,000 日元,車輛不能駕駛回店 60,000 日元)。
**肇事後逃逸,將不在此保險範圍,駕駛者需承擔賠償責任及後果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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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以下情況將不符合索償規定,駕駛者將需承擔責任**
保險不包含:
1. 酒後或藥後駕駛
2. 無牌駕駛
3. 車箱內機件或配件遭遺失或損毀
4. 輪胎破損修理/更換或輪圈蓋損壞/遺失
5. 疏忽處理事故或沒有事故證明 (即沒有報警證明)
6. 未有在事故發生後通知本公司
7. 違反日本境內交通法例 (例如:超速,衝燈,逆線行駛)
8. 於非正常路段行駛
9. 駕駛者資料未有在本公司登記
10. 於車輛租用期限以外時間
11. 違反本公司的租用條款時
**駕駛者責任**
1. 輪胎破損或漏氣的修理或更換費用
2. 遺失輪圈蓋的賠償
3. 車箱內機件或配件的維修或重置費用
4. 車匙遺失需召技工開鎖費用
5. 車匙鎖在車內時,需召技工開鎖費用
6. 加入錯誤的汽油修理費用
7. 如違反日本境內交通法例被抄告票罰單,例如停車規定,請在還車前繳納罰款
8. 請保持車廂內清潔,如車內非常髒難以清潔,將收取 15,000 日元清潔費,如留有氣味難以清除,則收取 45,000 日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